铜川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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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 发布时间:2021-12-10 10:32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为了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精神和国家关于创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我市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确保如期创建成功,对照《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标准》(西部),结合创建规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创建意义

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是文化部、财政部为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进一步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向广覆盖、高效能转变的一项重大举措。我市被文化部确定为第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城市,将迎来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新机遇。开展示范区创建活动,是补齐我市文化建设“短板”、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有力抓手,是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城市转型发展、提升铜川文化软实力的重大举措。

二、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按照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总体要求,立足铜川转型发展实际,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抓重点、补短板、重提升、促均等,在完善体系上下功夫,在创新机制上求突破,在提供服务上出实招,在文化惠民上见成效,打造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升级版,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实现人民群众从文化温饱型向全面小康型的跨越迈进。

三、创建目标

到2017年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公共文化设施功能不断完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更加丰富,数字化服务更加普及,绩效评估和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文化队伍整体活力进一步增强,各项创建指标均达到《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标准》,为全省乃至西部地区探索路子、积累经验、做出示范。

四、创建原则

(一)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形成政府投入主导、公共财政支撑、社会广泛参与、充满生机活力的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

(二)国家标准和本地特色相结合。在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各项标准的同时,注重突出地方文化特色,重点解决制约文化事业发展的难点问题,为欠发达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可借鉴的模式和经验。

(三)盘活存量与适度扩充增量相结合。通过转机制、强管理、调结构,整合、激活现有公共文化服务资源,提升综合效能,同时,对于欠缺的、不达标的设施加快建设,对不足的人员尽快配齐。

(四)制度创新与实践推动相结合。针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开展研究,形成制度建设成果,落地生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更大进展。

五、主要任务

(一)坚持功能优先,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

1.推进重点公共文化设施项目建设

(1)建设铜川市文化体育基地(铜川剧院、铜川市全民健身馆)

实施部门:市文化广电局、市体育局

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7年5月

(2)建设市博物馆

实施部门:市文物旅游局

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

完成时限:2017年5月

(3)建设耀州区文化艺术中心、耀州区体育中心

实施主体:耀州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17年6月

(4)每个区县以市场化运作模式至少建成一座数字影院

实施主体: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7年5月

(5)建成照金镇、黄堡镇、董家河镇、红土镇、陈炉镇、棋盘镇、彭镇等7个重点镇综合文体中心

实施主体:各区县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17年5月

2. 改造提升现有公共文化设施

(1)对目前已达到国家三级以上标准的市县两馆改善优化环境,最大限度压缩办公用房,扩充群众活动空间,市、区县文化馆设有非遗展馆(厅)。

牵头部门:市文化广电局

实施主体: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7年5月

(2)建成10个标准化市级示范文化站(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未达标的乡镇文化站要逐一达标。

实施主体: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7年5月

3.加快推进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

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整合社区、村公共服务设施资源,80%的村、社区建成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配套建设文体活动场地。

实施主体: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7年5月

4.突出特色文化名镇建设

(1)继续推进照金红色文化名镇建设,发挥好红色文化资源和红色教育基地作用。

实施主体:耀州区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照金景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7年5月底

(2)打造陈炉陶瓷文化古镇,做好历史遗存、风貌建筑保护开发工作,传承优秀历史文化。

实施主体:印台区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陈炉景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7年5月底

(二)坚持需求导向,提升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

1.深化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工作

(1)扩大首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铜川市公共图书馆服务一体化项目效应。

牵头部门:市文化广电局

配合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17年5月底

(2)市、区县两级图书馆人均藏书0.8册以上,平均每册藏书年流通率0.6次以上,人均年新增图书0.04册以上,人均到馆0.4次以上。

牵头部门:市文化广电局

实施主体:各区县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17年5月

(3)各区县配备一台24小时街区自助图书馆,下基层开展流动服务次数不低于50次。

实施主体:各区县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17年5月

(4)市、区县文化馆全年每天向群众免费开放,市、区县文化馆各配备1台流动服务车,文化馆每年组织流动演出不少于10场,流动展览6场以上。乡镇文化站每年开放时间不少于300天。

牵头部门:市文化广电局

实施主体: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7年5月

(5)制定实施方案,积极推动各类纪念馆、科技馆、工人文化宫、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体育馆(场)等公共文化设施以及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免费开放服务。

牵头部门:市文化广电局

实施部门:市民政局、市科技局、市总工会、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团市委,市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6年5月

2.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

(1)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对全市每个贫困村,每年放映电影12场,开展文艺演出3场、图书馆流动服务2次,下派文化指导员,开展群众文化帮扶工作。

实施主体: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7年5月

(2)开展特殊人群文化关爱行动,建设和完善市、区县“两馆”标准化的残疾人无障碍通道。

实施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文化广电局

完成时限:2017年5月

(3)建立工地书屋,定期开展送书、送戏、送电影到工地,满足农民工群体文化需求。

实施部门:市文化广电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总工会

完成时限:2017年5月

(4)每年组织不少于两次以上、不少于200人的留守儿童夏(冬)令营活动。教育、老龄、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广泛开展专题文化活动,办好“少儿艺术节”“中小学生经典诵读”“老年人趣味运动会”“残疾人文艺汇演”等。

实施部门:市文化广电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老龄办、市关工委。

完成时限:2017年5月

3.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1)建立公共文化服务协调机构和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组建市县两馆理事会,提高决策、执行和监督水平。

实施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文化广电局

完成时限:2017年5月

(2)全面落实《陕西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在基本服务项目、硬件设施、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高于西部地区人均水平,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

实施部门:市文化广电局

配合部门: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编办

完成时限:2017年5月

(3)编印并及时更新《铜川市公共文化服务指南》,推行“菜单式”服务,变“你给我接”为“你需我送”。

实施部门:市文化广电局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4)建立和完善群众评价反馈机制,进一步完善《铜川市公共文化服务公众评价办法》,把评价结果作为衡量区县和单位工作的重要依据,市、区县文化主管部门每年开展群众评价不少于2次,业务单位不少于4次。

牵头部门:市文化广电局

配合部门: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三)坚持示范引导,打造公共文化服务品牌

1.打造一批公共文化活动品牌

(1)采取市、区县联动、部门协作、文化单位联手、社会广泛参与的办法,持续打造“唱响铜川”“舞动铜川”“书香铜川”“诗画铜川”四大品牌文化活动,不断提升活动质量和影响力。

实施部门:市文化广电局

配合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

(2)各区县开展各具特色的文化活动,做到一区(县)一品、一乡(镇)一特色。突破传统办馆模式,把文化大讲堂、音乐欣赏、展览展示、沙龙演讲、报告讲座、培训辅导、“群众文艺接着讲”“乡村文化大舞台”等活动纳入常态服务项目。

实施主体: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

(3)打好铜川特色文化资源牌,办好以中国孙思邈中医药文化节为代表的节庆活动。

牵头部门:市政府办

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各景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5年10月

(4)办好第三届铜川文化艺术节

实施部门:市文化广电局

配合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6年9月

(5)举办柳公权、范宽全国性书画大赛,扩大对外文化交流,整合现有文化品牌,着力打造“书画之乡、文化铜川”。

实施单位:耀州区人民政府,市文化广电局

2.创作一批精品力作

(1)加强对文艺创作生产的选题策划,建立重点文艺作品创作题材项目库,推出有影响力的“铜川原创”,每年至少推出一台新剧目。

实施部门: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文化广电局、市文联

(2)把群众文艺创作纳入文化业务部门年度考核,市直和各区县文化业务单位每年创作优秀作品不少于5件。

牵头部门:市文化广电局

配合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

(3)制定《重点文艺作品扶持奖励办法》,设立铜川文艺创作专项资金,用于优秀剧目的征集、创作、排演和奖励。实行重点文艺作品创作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制度,对重大题材作品加大投入和支持力度,变事后奖励为事前扶持。

牵头部门:市文化广电局

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市文联

完成时限:2016年5月

(4)支持促进残疾人艺术人才的创作,参与对外文化交流。

牵头部门:市文化广电局

配合部门:市残联、市文联

3.培育一批示范性群众文艺团队

(1)对全市各类群众性文艺团体和民间文艺社团进行调查摸底,分类登记、造册、建档;在经费保障、场地设备、人才培养、平台搭建等方面,予以支持帮助,到2017年底,实现村村有队伍、有场地、有设备、有活动、有保障;通过开展培训辅导、赛事展示等方式,培育扶持200支管理规范、活动正常、影响较大的各类群众文艺团队,优秀文艺团队达到100支以上。

牵头部门:市文化广电局

配合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2)市财政每年列专项资金,对优秀群众文艺团队进行表彰奖励。

牵头部门:市文化广电局

配合部门:市财政局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4.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

(1)2015年开始,拓宽面向农村和基层购买公共演出服务、展览、培训讲座、社区广场电影放映等,每年购买演出不低于750场。

实施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文化广电局

(2)把民营文化企业和社会文化组织纳入政府购买范围。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投资或捐助设施设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产品和服务等方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对在区县建设数字影院的企业,按照国家政策给予资金补贴。

实施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文化广电局

(3)每年联系省级以上文化团体来铜巡展巡讲巡演等服务不少于20场次。

实施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文化广电局

(四)坚持科技创新,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

1.加快地方特色数据资源库建设

(1)组建全市文化系统地方特色资源库建设小组,按照“实用、准确、及时、标准”的建设要求,多渠道广泛收集和整理相关信息数据,做好地方特色数字资源库的系统功能设计及硬件和软件平台的确定,完成红色文化、养生文化、佛教文化、耀州瓷文化、市级非遗、民间特色文化地方特色数据资源库建设任务。

实施部门:市文化广电局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2)统筹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村数字电影放映、数字农家书屋、城乡电子阅报屏(栏)等项目建设。

实施部门: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文化广电局、市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7年5月

2.应用现代数据传播方式

(1)积极推进三网融合,灵活运用宽带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卫星网络等手段,拓宽公共文化资源传输渠道。

牵头部门:市文化广电局

配合部门:市工信局、驻铜各电信运营企业

完成时限:2017年5月

(2)加强广播电视台、发射台(站)、监测台(站)建设,继续实施广播电视高山无线发射台站建设工程,实施广播电视户户通、应急广播工程,完善应急广播覆盖网络,打造基层政务信息发布、政策宣讲和灾害预警应急指挥平台。

牵头部门:市文化广电局

配合单位:市无线委、广电网络铜川分公司

完成时限:2017年5月

3.建立统一的公共数字文化移动服务平台

以移动无线通讯网络为支撑,以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影剧院等公共文化单位集成管理系统平台和基于元数据的信息资源整合为基础,以适应移动终端一站式信息搜索应用为核心,以云共享服务为保障,通过手机、iPad等手持移动终端设备,为公众提供文化资讯、数字阅读、服务查询等公益服务。

实施部门:市文化广电局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五)坚持能力为重,强化公共文化服务队伍建设

1.健全优化公共文化服务基本队伍

(1)调整市、区县两级文化业务单位从业人员结构,一线业务人员占职工总数不低于80%。为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配备1至2名工作人员,为每个行政村和社区至少配备1名财政补贴的工作人员。

实施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完成时限:2016年5月

(2)在全市开展文化队伍职业道德和业务技能培训教育。依托省内高校和省级文化单位,建立公共文化从业人员培训基地,每年培训业务干部不少于100人。市、区县在职人员脱产培训每年不少于15天,基层专兼职人员参加集中培训每年不少于5天。

实施部门: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文化广电局

完成时限:2017年5月

2.培养公共文化服务重点骨干人才

制定重点文化人才评价办法,建立扶持奖励机制,对文艺团体、图书馆、文物保护、书画创作、工艺美术、文艺创作、文艺研究、非遗保护等八个类别,开展精英人才引进和重点培养。制定《铜川市文化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择优聘用,逐步提高待遇,确保聘用人员用得上、留得住、热情高、作用大。

实施部门:市文化广电局

完成时限:2016年5月

3.壮大发展文化志愿者队伍

建立《公共文化志愿者服务手册》,完善招募登记、服务记录、管理评价、激励保障等内容,规范志愿者管理。以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为契机,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扩充急需的阅读推广、群众文艺辅导等方面的志愿者,建立相对固定服务团队。开展优秀文化志愿者评选活动。

实施部门:市文化广电局

完成时限:2017年5月

(六)坚持制度创新,在实践中破解突出问题

1. 开展提升公共文化场馆服务效能研究

从分析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服务效能的构成要素入手,调研铜川市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体系、服务效能的现状,比照西部同类地区的发展水平,提出完善服务体系、提升服务效能的主要指标、预期水平、基本路径和实现方式。

实施部门:市文化广电局

完成时限:2016年9月

2. 开展公共文化数字服务新模式研究

立足铜川市公共文化数字化服务的现实基础,研究全面加强铜川市公共文化数字化制度体系、网络体系、资源体系、管理体系和服务体系的关键要素、技术支持和实现方式;在全面提升铜川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水平的基础上,重点研究如何在整合现有资源、公共文化需求与反馈系统、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方式创新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

实施部门:市文化广电局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3. 开展特定地区和特殊人群公共文化权益保障研究

铜川是革命老区,山区群众、特殊人群占到总人口的三分之一,有针对性地研究为他们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方式,以实现公共文化服务真正意义上的均等化。

实施部门:市文化广电局

完成时限:2016年5月

六、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15年7月—10月)动员部署阶段。

根据文化部《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标准》(西部),结合我市实际,制订创建方案、宣传方案、制度设计方案等,明确目标,成立创建组织领导机构,为创建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第二阶段:(2015年10月—2017年7月)全面创建阶段。

逐项对照《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标准》(西部),全面开展创建工作,完成《铜川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力争各项指标高水平达标。对创建工作实施目标管理,及时总结推广创建工作的好做法和先进经验。

第三阶段:(2017年8月—12月)评估迎检阶段。

对创建工作进行自查,改进提升,迎接国家检查验收。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指挥、协调全市创建工作。联席会议第一召集人由市长担任,召集人由市委、市政府分管文化工作的领导担任。成员由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区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组成。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创建日常工作。同时,成立创建示范区专家咨询组,聘请相关国内知名专家,指导创建和制度设计研究工作。

(二)强化考核督导。市政府与各区县、市级相关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把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定期督查通报。对照创建标准,严格实施创建过程管理,建立创建工作的考核评估体系及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把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纳入地方立法,及时考核、及时监督、及时总结、及时推进。

(三)加大资金投入。根据创建目标任务,创建期内投资10.5亿元用于示范区创建工作。把主要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公益性文化活动以及所需人员经费纳入公共财政预算。

(四)强化舆论宣传。搭建创建示范区信息交流和新闻宣传平台,提高示范区创建工作的社会关注度和参与度,并充分利用国家示范区创建联动机制,扩大铜川文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五)建立工作机制。建立集中办公制度,提出工作建议,制定工作方案;建立专家咨询制度,指导示范区创建、制度设计研究工作;建立联络员制度,做好沟通协调和信息报送;建立工作督查机制,了解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问题;建立创先评优机制,对推进有力、实绩突出的单位给予表彰。


网络编辑:许梁
信息审核:牛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