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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铜川市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市政务信息化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1-07-15 08:44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进驻铜川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7月14日,督察进驻动员会在铜川市召开,督察组组长曾岚、副组长孙丽就做好督察工作分别作了讲话,铜川市委书记樊维斌作了动员讲话,市长李智远主持会议。
  督察组组长曾岚强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制度安排,是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高度重视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刘国中书记和赵一德省长多次指出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今年1月27日,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制定印发《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从体制、机制上完善了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体系。
  曾岚指出,本次督察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坚持精准、科学、依法督察,将重点督察市县(区)党委和政府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污染防治攻坚战主要任务推进、“一山一水一平原”重点工作实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处理情况等五个方面内容。重点了解生态环境保护思想认识、责任落实,以及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重点检查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规划标准的具体执行情况;重点督察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点任务推进实施情况和第一轮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重点督办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在此基础上,坚决查处生态环境保护不作为、乱作为和不担当、不碰硬问题,推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
  樊维斌表示,开展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实践,是推进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的重大举措。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站在“国之大者”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生态环保督察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自觉把此次环保督察作为破解突出环境问题、提升生态治理能力、助力高质量全面转型发展的重大机遇,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要求上来,全力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迈出更大步伐。要坚决按照省生态环保督察工作安排,全力支持配合督察组开展个别谈话、调阅资料、受理举报、走访问询、下沉督察等工作,实事求是做好情况汇报,周密细致搞好协调保障,确保督察工作顺利有序开展。要从严从实、举一反三抓好反馈问题整改,认真制定整改方案,量化整改目标、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坚决立行立改,坚持常治长效,对整改落实不及时、不彻底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升。要以本次生态环保督察为契机,进一步强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面改善提升岔口出境断面水质,积极主动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努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会上,孙丽副组长就做好督察配合、边督边改、信息公开、减负帮扶等工作提出了要求。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全体成员,铜川市有关领导同志等参加会议。各县(区)党政领导同志通过视频会议的形式列席会议。
  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期间,接受全市广大群众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投诉举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919-7871001,邮政信箱:铜川市A011号专用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2021年7月14日至8月12日每天8:00-20:00。根据督察组职责,督察组主要受理铜川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投诉举报,其它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铜川市有关单位和部门处理。(摄影:何景辉)














网络编辑:张兴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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