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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8家机构可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提供集中照护服务

来源:铜川日报 发布时间:2025-07-25 08:59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让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群体享受到更贴心的集中照护服务,市民政局近日核查筛选了8家能够为经济困难老年人群体提供集中照护服务的养老机构。分别是:耀州区长寿老年公寓、王益区金华老年公寓、印台区福寿星服务中心、印台区民安老年养护院、宜君县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新区双缘家和养老院、新区逸苑居养老院、新区颐年堂老年公寓。
  《陕西省民政厅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集中照护服务对象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且自愿入住养老机构的失能老年人(经评估为中度失能、重度失能、完全失能的老年人)、高龄老年人(年龄在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有条件的市(区)可将“老年父母+残疾子女”家庭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重度残疾人纳入集中照护范围,参照本通知执行。实施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地区参保人员已经通过基金支付基本护理服务费用的,不纳入救助范围。
  集中照护服务标准不超过当地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和全护理照料标准的总额。补助标准=集中照护服务标准-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的老年人护理补贴、养老服务补贴和残疾人“两项补贴”。
  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及其家属,可根据自身需求和意愿选择入住机构,并按程序向县级民政部门申请集中照护服务补助。各区县民政局将会持续跟进此项工作并指导机构规范开展服务,确保服务质量。

(记者:郭玮)


网络编辑:薛红娟
信息审核:陈柱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