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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四制四法三机制”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铜川日报 发布时间:2025-06-21 08:50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市市场监管局以持续深化“三个年”活动为总抓手,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规范市场秩序”为目标,突出将服务贯穿于执法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各环节,推行“四制、四法、三机制”11项具体措施,开展“助企加速度 服务我先行”执法专项行动,推动市场监管效能与经营主体满意度的“双提升”。
  事前推行“四制”,深化“服务在先”理念。“监管一站制”,统筹检查事项。实施执法检查清单管理,规范检查计划备案制度,企业受检次数平均减少30%。“入企备案制”,规范检查行为。对所有入企检查行为实行“事前报备、亮表(证)入企、事中留痕、事后评价”,全方位、全流程规范涉企执法检查行为。“检查随信制”,严控检查频次。优化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按企业信用等级检查,信用良好企业受检频次平均降低40%。“问诊点单制”,做到服务在先。主动上门服务,定期召开座谈会,畅通“企业出题、政府答题”沟通交流渠道,帮助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
  事中落实“四法”,确保执法有尺度有温度。落实认错认罚从宽工作法,严格执行行政处罚“两个清单”,全面推行认错认罚从宽机制,最大限度给予经营主体容错纠错空间。落实说理式工作法,通过说法理、讲道理、明情理等方式,将普法宣传和诚信教育融入监管执法全过程,提升监管执法公信力和亲和度。落实惩教结合工作法,强化行政执法服务属性,适时采取行政辅导、行政建议、行政提示等非强制性方式,引导行政相对人自觉履行法律义务、主动纠正违法行为、消除危害后果。落实宽严相济工作法,对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免予处罚或者从轻、减轻处罚。对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危害公共利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事后健全“三机制”,做好执法“后半篇文章”。“广泛普法”机制,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拓展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普法渠道,面向各类经营主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跟踪回访”机制,健全实施行政处罚案件跟踪回访制度,通过涉案主体“回头访”、相关事项“回头看”等强化案后跟踪指导,帮助涉案主体合规经营。“两书同达”机制,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送达《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告知书》,积极指导经营主体申请信用修复,着力降低“失信”成本,激发经营主体诚实守信意愿。(记者:陈娜)


网络编辑:张兴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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