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铜川要闻

我市强监管优服务助力企业轻装上阵谋发展

来源:铜川日报 发布时间:2025-06-02 09:24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我市以持续深化“三个年”活动为总抓手,聚焦聚力打好“八场硬仗”,探索开展“助企加速度 服务我先行”执法专项行动,围绕市场监管领域执法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创新推出“四制、四法、三机制”十一项具体举措,全力构建“预防为主、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事后回访”新模式,推动实现市场监管效能与市场主体满意度的“双提升”。今年一季度,全市新登记经营主体1905户,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46.76%。
  事前“四制”减干扰。一是创新“监管一站制”。实施执法检查清单管理,明确各类检查事项的内容、标准和频次并进行全面梳理,将原本分散的检查内容整合为一次综合检查,检查结果汇总形成统一的检查报告反馈给企业,有效避免了重复检查、多头检查和过度检查,为企业减轻了负担。截至目前,企业接受检查的次数平均减少了30%,企业能够将更多资源投入生产经营中。二是创新“入企备案制”。检查前至少3个工作日报备检查计划,详细说明检查的依据、内容、时间等信息,入企时必须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和备案表。检查过程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并全程留痕,确保检查的公正性和可追溯性。三是创新“检查随信制”。根据企业信用状况合理安排检查频次,对信用好、风险低的诚信守法企业,除了上级部署、收到违法线索和法律法规规章有明确规定外,原则上不主动开展现场检查,最大程度减少“执法扰企”。自实施该制度以来,信用良好企业接受检查的频次平均降低了40%。四是创新“问诊点单制”。创新“企业出题、监管答题”沟通模式,在执法检查时企业填写《企业需求反馈表》,了解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政策困惑和实际困难,能当场解答的当场解答,较为复杂的问题组织人才库、专家库人员及执法骨干研究讨论,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具体的解决方案和操作指南。此外,还为企业提供定制化的培训课程和咨询服务。
  事中“四法”提温度。一是推行认错认罚从宽工作法。对违法行为,当事人自愿如实陈述违法事实、主动提供相关证据、自愿接受行政处罚、及时纠正违法行为,对查明认定的违法事实没有异议、存在具有法定从轻或者减轻情节,符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和从轻、减轻处罚清单等规定的,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截至目前,涉及市场监管行政处罚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数量分别下降了30%和50%。二是推行说理式工作法。在执法过程中,详细向行政相对人解读法律法规,说明其行为违反的条款及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同时,结合实际案例讲解违法行为对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危害,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三是推行惩教结合工作法。按照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根据违法主体的行为性质和情节,适时采取行政辅导、行政建议、行政提示等非强制性方式,并提出具体的整改建议,引导行政相对人自觉履行法律义务、主动纠正违法行为、消除危害后果,推动执法从“以罚代管”向“纠错帮扶”转变,彰显执法的人性化和服务性。四是推行宽严相济工作法。探索包容审慎监管,对首次违法且情节轻微、能够及时改正的企业,可免予处罚;对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可给予从轻或减轻处罚;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销售假冒伪劣药品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以及恶意侵犯知识产权、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等危害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则依法从严从重处罚,绝不姑息。
  事后“三机制”防反弹。一是建立“靶向普法”机制。根据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市场主体需求,制作个性化的普法内容。对于食品生产企业,重点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于电商企业,主要讲解网络交易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规。二是建立“跟踪回访”机制。对实施行政处罚案件涉案主体的整改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回头访”、相关事项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进行“回头看”、相关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标准进行“回头检”,强化案后跟踪指导,帮助涉案主体深入理解法律法规,规范经营行为,避免再次违法,有效提升了市场主体的合规经营水平。三是建立“两书同达”机制。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一并送达《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告知书》,指导经营主体申请信用修复,同时安排专人为企业提供全程帮助,助力被处罚企业尽快摆脱负面影响,恢复正常经营活动,为企业发展注入了新动力。

(记者:郭玮 通讯员:梁翔)


网络编辑:陈柱源
信息审核:张兴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