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建设彰显秦风铜韵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近日,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铜川市集中财力支持“千万工程”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为有效推进全市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强财力保障。
《实施细则》明确了省级和市级可集中使用的财政资金范围,并要求各区县参照省级和市级财政资金范围,明确可利用的县级财政资金。强调各地区要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计其功、各负其责”的原则,根据年度“千万工程”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和建设计划,集中多个渠道的财政资金支持“千万工程”。要求各地区要结合县域实际,制定出台集中财力支持“千万工程”实施细则,明确“千万工程”项目确定程序、资金拨付流程、公告公示等内容,进一步加强对集中使用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真正把集中财力支持“千万工程”实施细则落到实处。(记者:谢艳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