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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1集体1个人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称号

来源:铜川日报 发布时间:2023-11-08 08:58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近日,《全国妇联关于表彰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印发,对2021年以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不断完善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制度机制,着力解决妇女儿童维权重点难点问题,用心用情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涌现出的一大批讲奉献、勇担当、有作为的先进典型进行表彰。决定授予北京市司法局规范性文件审查处等800个单位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授予任奎东等800名同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其中,我市法律援助中心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市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执行主任惠凯敏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记者:徐国玺 见习记者:冯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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