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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铜川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2月2日铜川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来源:铜川日报 发布时间:2023-02-03 09:05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铜川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毛朝霞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思路及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坚持和加强党的绝对领导,维护和捍卫党的全面领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弘扬照金精神,传承红色基因,紧扣市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能,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政治责任,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推动政法工作现代化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建设现代产业新城、幸福美丽铜川,谱写高质量全面转型发展新篇章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网络编辑:雷泽华
信息审核:薛红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