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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再次提高

来源:铜川日报 发布时间:2022-07-15 09:10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为切实减轻参保群众医疗负担,继2021年底提高统筹区域内住院报销比例后,近日,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再次提高。
  调整后,统筹区域内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起付线由500元降至300元,报销比例由80%提高至85%;二级医疗机构起付线由900元降至600元,报销比例由70%提高至75%;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由1800元降至1200元,报销比例由56%提高至65%。统筹区域外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起付线由800元降至300元,报销比例由70%提高至80%;二级医疗机构起付线由1800元降至1200元,报销比例由60%提高至70%;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由3600元降至2400元,报销比例由50%提高至60%。同时,将城乡居民紧急抢救纳入报销范围。
  近年来,市医疗保障局立足职能,主动作为,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扑下身子倾听群众呼声,扎进基层开展调查研究,科学设置赋予政策温度,真正让群众看得起病、住得起院。(记者:李阳)


网络编辑:薛红娟
信息审核:张刘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