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铜川要闻

我市提高临时救助标准和时效

来源:铜川日报 发布时间:2021-09-17 08:52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按照全市关于加强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为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救助政策落实不到位、时效性不强的问题,近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铜川市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对临时救助对象的办理程序、救助标准、救助方式、资金筹集与管理等进行了细化,为提升全市临时救助水平提供了政策遵循。
  《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临时救助分档分类救助标准,根据救助对象家庭状况、困难类型、困难程度等因素,分为5大类16种情形,救助金额按照我市1至12个月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救助标准区县由原来的最高8000元提高到20000元、乡镇(街道)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到5000元;急难性临时救助办理时间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完成审批和资金发放,可以发放现金和实物,并提供救助转介服务。通过近3个月的专项整治工作,全市临时救助工作水平逐步提升,截至8月底,全市实施临时救助22492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1708.92万元。(记者:朱红卫)


网络编辑:薛红娟
信息审核:吕思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