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公示公告

中共铜川市委 铜川市人民政府
关于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07-23 09:30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截止2021年7月22日18时,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批交办涉及铜川市生态环境信访件43件,现将第二批、第三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及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是否办结

备注

06

    新区咸丰路玉皇阁村1组村委会直走,瑞城商砼站7月14-15日将排出的水泥水排至玉皇阁村委会门口路面1-2千米,导致行人无法通过。

新区

  2021年7月17日,市生态环境局新区分局现场调查核实,铜川瑞城实业有限公司(瑞城商砼站)位于新区玉皇阁村委会向西200米,占地15余亩,2010年4月投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排污许可证登记表等相关审批手续齐全。建设有每小时生产120方混凝土生产线2条,密闭物料大棚3个并配套喷淋设施、车辆冲洗台。

  执法人员对村委会门外通村公路向东、西各一公里路面进行排查,东侧路面无水泥水排放痕迹,西侧通村公路距村委会约200米处,有瑞城实业公司在清洁厂外路面时形成的冲刷积尘痕迹,长约10米。该公司海拔为692米,低于玉皇阁村委会地势13米,低于企业门口路面约1米,不存在水泥水排至玉皇阁村委会门口路面的问题。

不属实

  市生态环境局新区分局要求该公司一是立即清理路面积尘,对通村公路进行冲洗;二是将废水收集至车辆冲洗台废水沉淀池;三是加强日常监管,落实专人负责清扫;四是在厂区门外加开导流槽,将清洗废水引流至洗车台沉淀池,从源头杜绝清扫废水横流问题。

  该信访件不涉及追究责任人。

 

07

210国道赵家塬村:

  1.合凤高速和210国道交界地方,因施工变道,路面没有完全硬化,遇下雨,洒水车,路面有泥沙流至210国道赵家塬段,造成出行不方便;

  2.合凤高速和210国道交界对面,交警支队车辆检测站对面,有几家加水洗车机构,无排水设备,大量车加水后,轮胎有水,导致210国道赵家塬段路面泥泞。


王益区

  2021年7月17日,王益区成立联合检查组进行现场核查。

  1.反映涉及陕西合铜高速TJ-11段项目部(以下简称“合铜高速项目部”),施工单位为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三工程公司。反映路段为合凤高速王益段主线与210国道交界处的施工便道。210国道与合凤高速立交桥西南侧有60余米施工便道路面未完全硬化,立交桥西北侧弃用的施工便道未封堵、路面未覆盖,存在施工便道泥沙受雨水冲刷流至210国道赵家塬段路面情况。

  7月17日,合铜高速施工单位已对立交桥西南侧施工便道进行硬化并将便道两侧裸露黄土进行覆盖,在施工便道中段路面设立了拦水设施,对立交桥西北侧弃用施工便道进行了封堵、覆盖。

  2.反映的加水洗车机构涉及2家,分别为王益区好人缘加水洗车店和王益区幸福花商店。两家加水点均为村民自行搭建,为过往货运车辆提供加水服务,存在车辆加水后造成路面泥泞现象。王益区市场监管局、王益区住建局分别对2家加水点证照办理情况,占道、出店经营行为进行调查,依据调查结果予以处理。

  7月17日, 2家加水点已清理拆除水管、水箱等设施,并对周边环境卫生进行了整治。7月17—18日,王益区王家河街道办对210国道赵家塬段沿线加水点开展全面排查,未发现其他加水点。

 

 

 

 

 

 

 

 

属实

  1.7月18日,市公路局、高速公路建设铜川市指挥部、王益区交通运输局联合对合铜高速项目部项目负责人进行现场约谈。王益区交通运输局要求合铜高速项目部一是对西南侧施工便道及上行停车区域路面进行硬化,在上行区域设置拦水设施,并对便道两侧部分裸露黄土进行覆盖;二是对西北侧弃用施工便道进行封堵,并对该段路面进行抑尘覆盖;三是要求严格落实建筑工地“六个百分之百”措施,强化扬尘管控。

  2.王家河街道办要求2家加水点立即停止加水作业并于7月19日前对加水设施自行拆除,并对210国道赵家塬段沿线加水点开展一次全面排查。7月19日,经王益区市场监管局、王益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核查,2家加水点证照手续齐全,但均存在占道经营行为,王益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正在按程序进行查处。当日,王益区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区级相关部门就210国道赵家塬加水点环境问题举一反三,加强常态化监管,对违规加水点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

  该信访件不涉及追究责任人。

 

 

 

 

 

 

 

 

 

 

08

华阳小区中心花园:

  1.华阳小区物业将小区内中心花园绿植砍伐,准备建停车场,5月1日向李市长和樊书记反映后,物业对花园进行围挡,处于停工状态;

  2.华阳小区内13号楼修电梯将10米处风景树砍伐影响小区绿化。

新 区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1年7月17日-18日,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现场核查华阳社区、华阳小区金海物业公司,走访华阳小区业主5人。发现金海物业公司共移植树木6株,铲除植被90余平方米,小区13号楼因加装电梯砍伐雪松2株。群众举报的“小区内中心花园”实为东侧配套规划教育用预留地,面积约6400平方米。金海物业公司于2008年对该预留地进行了部分绿化,苗木产权为物业公司所有。因长期粗放管理,该地块杂草丛生,苗木长势不良。根据创文要求,华阳社区、金海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公告业主,计划对中心广场东西绿地进行改造提升。

  因小区门店需在4月底接电,金海物业公司在该预留地西侧开挖电缆沟(长约60米、宽1.5米、深2米),将6株大叶女贞移植至华阳小区预留地西侧林地内,将面积约90平方米冬青等灌木及杂草铲除。因改造提升计划与部分业主意见不一致,遭业主阻挡,停工至今。

属实

  一是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依法查处金海物业公司擅自迁移、砍伐小区苗木一事,依据《陕西省城镇绿化条例》作出行政处罚;二是由新区住建交通局责成金海物业对13号楼砍伐树木进行秋季补植,金海物业公司已作出补植承诺;三是要求金海物业公司深刻吸取教训,强化法制观念,进一步夯实物业管理企业职责,加强小区绿化管理,坚决禁止擅自砍伐绿化苗木事件;四是强化宣传引导,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群众爱绿、护绿意识。倡导群众自觉参与城市绿化建设管理工作,坚决制止和积极举报破坏绿化的不法行为,共同营造保护绿化的良好氛围。

  该信访件投诉不涉及追究责任人。

 

 

 

09

  董家河镇,耀州区董家河老铝厂院内有一家意鑫峰铝业铝材厂,无环评手续,仍在24小时运转生产,噪声很大,影响休息。

 

耀州区

  2021年7月16日,市生态环境局耀州分局现场核查。反映的铜川益鑫丰铝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董家河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南区(铜川铝厂内),2020年7月在铜川市董家河循环经济产业园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备案登记,2021年7月9日在铜川市耀州区行政审批局进行工商企业注册登记,以铝棒、铝锭及铝制品加工及销售为主营业务,环评手续正在办理中。该公司占地面积约9000平方米,建设有一条年产8万吨铝合金棒生产线,建有废旧金属库房1间,堆有废铝锭、废铝棒、废铝轮毂、废铝制品;建有半密闭式彩钢棚1间,堆有大量废轮及废光缆铝线;建有铝灰加工生产线1条,有大量铝灰装袋堆放,一台脉冲式布袋收尘器正在运行。执法人员核查时现场正在作业,4台25吨熔炼炉正在运行,1台50吨熔炼炉未运行,3台叉车正在向熔炼炉添加废旧铝制品,1台叉车正在对铝棒进行整理,1台叉车未运行,场地堆有产品铝棒约1500吨。

 

属实

  2021年7月16日,市生态环境局耀州分局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查封,群众反映的噪音污染问题已消除;7月17日,对该公司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进行了补充调查取证,立案查处。

  将根据案件查处情况对企业法人或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10

  寺沟镇锦阳路水峪村穆家园4组原村委书记崔卫东2015年在狐子沟矿山上盖1栋2层别墅,现在有人居住,破坏了现在的矿山资源,导致水资源受限。

耀州区

  2021年7月18日,耀州区锦阳路街道办、市自然资源局耀州分局、耀州区水务局联合进行了现场核查,信访件反映的原村委书记崔某某,男,现年37岁,中共党员,系耀州区锦阳路街道办水峪村穆家塬组村民,未担任过村“两委”任何职务。信访件反映的1栋2层别墅位于耀州区锦阳路街道办阿姑社村狐子沟内,占地面积2.6亩,面积180平方米,紧靠房屋搭建有透光遮雨棚,附属院落全部水泥硬化,该建筑为崔某某父亲崔某洲建设。1995年崔某洲申请到原航天工业部第六二三所劳动服务公司在狐子沟6间房屋所有权,2014年从六二三研究所退休后,2016年5月将原房屋拆除后进行了重建,用于自家居住。日常生活用水主要来源于狐子沟沟口泉眼自流水和六二三所库房自备井水,院内建有4.5立方米生活污水池,污水沉淀后用于房屋附近10亩苗木浇灌,现场未发现污水外排现象,也未发现私自修建取用水等设施情况。

  该地块以北紧邻原耀通建材有限公司砂石矿山,2013年4月因采矿许可到期未延续,停止开采,后该区域再未设置矿权。2017年,崔某某与锦阳路街道办穆家塬村签订租地协议,拟在此处发展种植和养殖业。崔某某自行对部分开采点进行了恢复治理,栽植了绿化苗木。

  2021年4月,市自然资源局与耀州区委托铜川市土地开发整理有限公司整治该区域历史形成的矿山开采、雨水横流、坎高坡陡等生态环境问题,预计10月底前完成修复治理,恢复原有生态面貌。

 

不属实

  一是要求崔某某增强环境保护意识,严格按照饮用水源保护相关要求,坚决禁止将生活污水等直接排入沟道,保护好周边环境;二是督促铜川市土地开发整理有限公司加快土地整治项目的施工进度,恢复区域生态面貌,加强工地规范管理,避免施工过程产生扬尘污染等问题;三是加大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宣传,切实提高周边群众环境保护意识,常态化做好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

 

 

 


  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铜川市时间:2021年7月14日-8月12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919-7871001,邮政信箱:铜川市第A011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8:00-20:00。


网络编辑:王宇兴
信息审核:李怡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