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高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水平,近日,经市政府同意,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通知》指出,从2020年10月1日起,铜川市农村低保标准由现行的4350元/人年提高到4830元/人年,城市低保标准由现行的600元/人月提高到630元/人月。低保提标后,铜川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补助标准也将同步提高,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补助由现在6100元提高到6279元,年提高179元/人;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补助由现在9360元提高到9828元,年提高468元/人。
城乡低保及特困供养人员标准的提高,进一步发挥了社会救助的兜底保障作用,为全市30907名城乡困难群众织密扎牢了基本生活保障网。
(通讯员:刘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