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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多项措施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来源:铜川日报 发布时间:2020-04-02 08:39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近期,我市全力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抓好政策配套完善和落实落地,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加大“稳企、助企、暖企”工作力度,为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打造良好营商环境。
  在行政审批方面,一是开通绿色审批通道。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政府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等与企业复工复产有关的事项开通审批绿色通道,疫情期间可先办理审批,待疫情结束之后补齐所需资料。二是全面推行网上申报渠道。市民群众(企业)通过“陕西政务服务网”或“铜川市政务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网上申请办理,网上查询办件进度。申办结果将通过“政务专递”邮寄到办事群众(企业联系人)手中。三是有序开放与企业复工复产、群众生活密切联系的窗口业务。对没有开通现场办理的业务,确需现场办理的,通过预约现场办理。
  在项目用地保障方面,一是依法依规做好应急疫情防控项目用地保障。对项目建设用地实行跟踪管理,因防控和治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建设相应的医疗卫生设施等急需使用土地的,可以先行使用。项目用地前,以适当方式告知和征询土地权属人意见,并按规定给予补偿。疫情结束后,需要永久用地的,积极配合项目单位完善用地手续;属于临时用地的,督促有关单位恢复原状并及时归还。二是用地即时受理审批。对确定的基础设施、脱贫(移民)攻坚、保障性安居工程、应急疫情防控等重点项目用地,做到即受理即审查、上报。疫情防控期间,全面实行用地审批网上申报、网上审批,所有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批报件通过网上申报系统申报。三是按照节约集约用地要求和新的业务流程,简化程序,做到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同步申报,用地规划和划拨用地同步办理。科学合理安排项目选址,尽量使用存量建设用地,少占或不占耕地。
  在企业开办方面,一是倡导“不见面”登记。充分利用“陕西市场监管服务”微信公众号和“陕西省市场监管局网上办事大厅”,积极推行全程网上办。利用网站、公众号等平台广泛对外发布网上办事大厅网址、实名验证系统、微信办照的登陆路径和办事流程,流程简单易懂,便于公众查询了解。二是对于涉及抗击新冠病毒肺炎疫情的登记注册开辟绿色通道,结合实际,采取容缺后补等受理审批方式实行特事特办。
  在企业群众获取水电方面,一是开通取水许可审批绿色通道,实行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取用水许可报备制度,并通过网络、电话等做好取用水指导工作,待疫情结束后,按照相关要求补办取水许可手续。若仅为临时应急取水的,不需要办理取水许可。二是加大“网上国网”APP宣传推广力度,引导广大客户足不出户线上办理各项业务,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公司供电服务工作质量不降低。三是提升疫情防控重点部位供电保障水平。对全市6个定点医院、5个隔离收治点、19个疫情检测站、4个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8个疫情指挥部等疫情防控重点单位及场所,开展供电系统监测,指导、协助做好客户内部用电故障处置和应急预案,确保疫情防控重点单位供电万无一失。四是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全面实施“三零服务”。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类新办企业、需扩大产能企业的用电需求,全程上门跟踪服务,全面加快业扩配套工程建设进度。疫情防控期间,居民用电客户采取欠费不停电措施。五是执行灵活电价政策助推企业复工复产。客户申请变更基本电费计收方式,不受“计费方式选定后3个月内保持不变”限制;客户申请暂停、减容、暂停恢复、减容恢复,不受“暂停用电不得小于15天”限制,按实际暂停天数计收基本电费;对因抗击疫情需要扩大产能的用电企业,如选择按合同最大需量方式结算基本电费,超过合同约定最大需量105%的部分按实收取;对因疫情防控需要新建、扩建的医疗场所用电,免收高可靠性供电费。六是提升办电效率支持企业尽快复工复产。对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申请基本电费计收方式变更、暂停、减容及其恢复等业务,全面推行网上办电服务,实行“当日受理、次日办结”“先办理、后补资料”,所需书面材料由专人后续主动上门收取。供电服务指挥中心要加强各类线上业务管控和督办力度,进一步提高办电服务效率。(通讯员:刘涛)


网络编辑:张兴林
信息审核:杨思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