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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文物保护工作成效显著

来源:铜川日报 发布时间:2014-12-21 08:43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2014年,我市文物安全和文物执法工作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加大文物行政执法力度,取得了馆藏文物安全无事故、田野文物安全有保障的好成绩。
  层层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制。一是各区县、各文物单位层层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夯实文物安全责任制。耀州区、宜君县等还将文物安全纳入区县政府目标考核,实行文物安全一票否决制。二是各区县文物局与群众文保员全部签订了田野文物安全目标责任书,积极发挥群众文保员的作用,进一步落实田野文物安全责任制。三是充分发挥文物安全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进一步落实各部门的文物安全责任制。市、区县两级文物安全联席会议的召开,逐级落实了各文物相关部门的文物保护责任,并已常态化。四是建立全市打击文物违法犯罪专项小组,形成文物与公安联合打击文物违法犯罪长效工作机制。
  加大文物安全日常检查和巡查,及时消除文物安全隐患。他们把检查重点放在博物馆、文物库房、重点文物单位等部位。今年市文物旅游局开展文物安全督察检查4次,其中市政府主管领导和局领导亲自带队检查3次;市文物稽查队文物安全巡查4次,累计检查文物单位43处;区县文物安全日常检查、巡查累计300余处次。
  9月18日至10月21日,公安与文物联合开展文物巡查,出动人员45人次,先后对炭科沟遗址、雷坪寺、战国(魏)长城遗址等5个区县的近20处文保单位进行了检查。有效震慑了田野文物犯罪活动,维护了田野文物安全。
  规范文保员管理,充分发挥群众文保员的田野文物保护作用。落实和提高文保员补助,充分调动文保员工作的积极性。今年将文保员补助从原来的500元提高到700元,并逐级落实到文保员手中。
  建立文物公安联合打击文物违法犯罪长效工作机制,有力打击文物违法犯罪。市政府建立全市打击文物违法犯罪工作机制。市政府于5月21日成立“打击文物违法犯罪工作专项小组”标志我市的田野文物保护及打击文物违法犯罪工作已被列入市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全市的文物安全工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2014年,我市打击文物犯罪“秦鹰”专项行动立案14起,破案1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5人(逮捕4人、刑拘9人、取保2人),缴获文物50余件,其中三级文物2件,有力的打击了文物违法犯罪,极大地震慑和遏制了文物犯罪。(记者:原玉红)


网络编辑:杨凡
信息审核:陈小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