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经济运行下行及石油、煤炭等商品销售下滑多种因素影响,全市限上消费增速呈现放缓趋稳态势。1-10月,全市限上企业单位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38.07亿元,同比增长22.3% ,位居全省第二位,增速较上月及去年同期分别下降了1.0和3.0个百分点,比全国、全省9.4%、13.4%的增速高出12.9和8.9个百分点。
一、限上消费运行的基本情况
一是按经营地划分。城镇限上企业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32.05亿元,同比增长18.7%,占限上零售总额的84.2%;乡村限上企业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6.02亿元,同比增长46.7%,占限上零售总额的15.8%。二是按消费形态划分。限上企业实现餐费收入2.2亿元,同比增长12.1%,占限上零售总额的5.8%;实现商品零售35.87亿元,同比增长23.0%,占限上零售总额94.2%。三是按行业类别分。限上批发业实现销售额33.98亿元,同比增长9.5%;限上零售业实现销售额23.1亿元,同比增长29.4%;限上住宿业实现营业额1.55亿元,同比增长13.4%;限上餐饮业实现营业额1.24亿元,同比增长23.0%。
二、限上消费运行的特点
一是增速放缓趋稳。10月份全市限上企业单位零售额增速为14.6%,较上月下降了11.4个百分点,影响累计增速下滑1个百分点。二是零售业增速领先。零售业实现销售额增速29.4%,分别较批发业销售额增速、住宿业和餐饮业营业额增速高出12.6、16.0和6.4个百分点。三是住餐业发展回暖。1-10月全市限上住宿业营业额增速同比增长13.4%,分别较上月及去年同期增速提高2.3和18.2个百分点;限上餐饮业同比增长23.0%,分别较上月及去年同期增速提高0.2和17.5个百分点。四是农村增速高于城镇。受“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继续推进和“城乡一体化”步伐加快的影响。限上农村消费增速高于限上城镇28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