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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设立“扶贫日”

来源:市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4-10-13 17:01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国务院决定,自2014年起,将每年10月17日设立为“扶贫日”。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关心爱护和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高度重视,对于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扶贫开发工作格局,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人心向善传统美德,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起到重要的引领带动作用。
  扶贫日活动的指导思想是,引导社会各界关注扶贫问题,关爱贫困人口,关心扶贫工作,构建协同推进扶贫开发的良好格局。核心内容是学习先进典型,宣传凡人善举,动员广泛参与,培育良好风尚。
  按照国务院扶贫办安排,在首个扶贫日即将到来之际,我省以“扶贫济困、践行友善”为主题,将召开全省社会扶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社会扶贫座谈会,举行扶贫日启动仪式;在《陕西日报》刊发关于社会扶贫的署名文章和评论员文章;在省级媒体开设专栏,大力宣传受表彰社会扶贫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典型事迹,以及精准扶贫、产业扶贫等典型经验。扶贫日当天,《陕西日报》将重点宣传设立扶贫日的背景和意义,以及我省社会扶贫、精准扶贫取得的成效。
  全省扶贫日活动在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领导下有序开展。省上设立扶贫日活动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动员本领域积极参与活动。
  今年扶贫日活动主要在中央和省级层面开展,市县级原则上不要求安排专门活动,待积累经验后从明年开始逐步推进。我市将结合实际,以干部驻村联户扶贫为契机,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与扶贫开发,动员社会各界开展形式多样的扶贫济困献爱心活动,推动扶贫开发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网络编辑:王会会
信息审核:王会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