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启动环境网格化监管体系
来源:市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4-09-11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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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长安区日前启动环境网格化监管体系,设立4个街道环保所和643个村组、社区环保联络点,村民、居民在家门口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可就近联系环保联络员,第一时间制止环境违法行为。
环境监管触角延伸到村里。西安市长安区构建“3级、4区、22单元、643格”网格化环境管理体系,将环境监管的触角延伸到最基层,实现寸寸土地有人管、件件污染有人查的精细化环境管理,推动环境执法由事后被动监管向事前主动防范转变。
“3级”是指全区的环境监管及治污减霾工作分3级管理,即构建区级环保主管部门、街道环保所、村组和社区环保联络点3级环境监管网络。
“4区”是指根据地域特点及环保工作实际,将全区划分为东部、东南部、西南部和西部4个片区,每个区域设立1个环保所,每个环保所由3名环境监察人员和片区街道办的8名乡镇环保专干组成,开展片区内环境监督管理工作,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化解环境矛盾纠纷。
“22单元”是指全区22个街道,每个单元以街道办为依托,对辖区的环境质量负总责,由环保专干具体组织协调,依靠区域环保所,对区域环境实施监管,处理辖区内的环境问题。
“643格”是指在全区594个村组、49个社区,分别设立1个环境监管联络点,聘请1名环保联络员,随时发现并及时报告环境问题,配合街道办环保专干、区域环保所及长安区环保分局开展查处工作。
明确责任,层层履职。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按照“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全面覆盖、层层履职、网格到底、责任到人的环境监管模式,实行分工负责、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做到定人、定岗、定责。做到“看得见,管得着”。
一级环境监管由区级环保主管部门牵头负责统筹区域环保及治污减霾工作。主要落实燃煤锅炉、工业废气污染治理措施,重点开展扬尘污染防治及生物质焚烧污染防治,开展水、土壤、固体废物和辐射环境污染防治。配合交警部门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查处各类环境问题投诉,开展区域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环保所、街道办环保专干及村组、社区环保联络员开展环境监管工作。
二级环境监管由街道环保所负责分片区开展环境监管工作。4个环保所依据职责分别负责对所辖区域环境问题开展日常巡查。组织街道办环保专干开展街道辖区扬尘污染、燃煤锅炉烟尘污染、生物质焚烧污染查处。对小企业及农家乐进行环境监管。组织辖区环保专干、环保联络员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查处环境违法问题。调查处理环境投诉及环境纠纷。监督各街道办落实主要道路冲洗工作。对运载散装物的车辆未密闭、未覆盖问题进行查处。开展白灰厂、砂石厂、储煤场等扬尘污染整治。监督各街道办完成燃煤锅炉拆改任务。开展燃煤设施、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
三级环境监管由环保联络员负责,覆盖村组及社区。环保部门聘请的环保联络员作为监督村组、社区环境问题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开展村组和社区内环境日常巡查工作,及时制止村民焚烧秸秆、树叶杂物,违法倾倒生活垃圾和乱排污水等违法行为。监督辖区污染源排放情况。及时向二级监管机构报告有关单位或个人环境违法行为。积极宣传环保政策。积极参与环保所、环保专干组织开展的环保行动或环保活动。
严格考核,奖优罚劣。为了将网格化环境管理的各项举措真正落到实处,西安市长安区制定了严格的监管责任考核制度,奖优罚劣。长安区监察局和治污减霾办每月根据考核办法,对一级环境监管部门责任部门承担的环境保护及治污减霾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每月公布考核结果,考核情况纳入各单位年终目标考核。同时,在全区年度综合考核中增设治污减霾突出成效奖,获奖单位由区委、区政府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总结表彰大会上予以表彰。
长安区财政拨付专项资金190万元,作为环境监管网络的运行经费。同时,花重金为网格化环境监管提供科技支持,在主城区及主要交通干线节点部位制高点安装8个高清环境监管摄像头,运用科技手段助力网格化环境监管。
做好网格化环境监管法律保障。下一步,长安区除继续坚持对环境违法行为实施信息共享、执法联动等措施以外,还将进一步发挥公检法及环保部门环境执法联席会议的作用,及时查处网格化环境监管中发现的环境违法案件,并将环境违法信息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将大气、水、土壤、农村环境监管的死角、盲区、隐患一网打尽。
网络编辑:张志珍
信息审核:张志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