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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将在中秋国庆节期间开展明察暗访

来源:铜川日报 发布时间:2014-08-26 09:12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2014年中秋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按照省纪委纠正“四风”必须抓住重要时间节点阶段推进的安排部署要求,中秋国庆期间市纪委将采取各区县互查、成立检查组专项督查的形式对各区县、市级各部门进行明察暗访。
  各级党组(党委、工委)要自觉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种好自己的“责任田”,抓好中秋国庆期间纠“四风”工作。把坚决刹住节日期间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的不正之风,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措施,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风肃纪的重要内容,对违纪问题严抓严管、及时提醒、坚决纠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三转”要求,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大执纪监督力度,聚焦“四风”问题,严肃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车私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各种不正之风问题。对违规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依然严重的地区、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一律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有关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对顶风违纪行为零容忍,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增强执纪监督的实效性和震慑力。各区县纪委,市级各部门纪检组、(纪委、纪工委)要做好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自查自纠工作,严格执行报告制度,节日期间查处案件情况,要及时上报市纪委。同时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和电子邮箱,广泛收集违纪线索。对监督检查和群众、媒体反映的问题,迅速组织核实处理。
  市纪委向社会设立举报电话,受理群众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0919-3283227、0919-3283051、0919-12388;

网络编辑:张乐
信息审核:唐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