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鼓励市民自建光伏电站
来源:市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4-08-25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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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3年底,我国共有741个大型并网发电项目,60%以上分布在我国的西北地区。光伏电站累计装机容量靠前的三个地方分别为甘肃、青海和新建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主要集中在中东部地区,并网容量排名前三的地区分别为浙江省、广东和河北省。太阳能是人类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可再生能源,光伏发电具有清洁、安全、广泛、寿命长、免维护、资源充足及潜在的经济性等优点,在长期的能源战略中具有重要地位。自全球光伏业陷入低谷,中国光伏进则海外受阻、退则产能过剩,让原本欣欣向荣的朝阳产业变得一蹶不振。各地政府相继出台不少政策以扶持提振光伏产业。
近年来,合肥市积极推进光伏下乡“百千万”和“光伏扶贫”工程建设,引导农户建设家庭式光伏电站,打造具有合肥特色的“光伏社区”、“光伏小镇”。8月15日,合肥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光伏推广应用的补充通知》,再次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提高光伏电站补贴,全力打造“中国光伏应用第一城”。
一是建家庭式光伏电站城市每瓦补贴3元农村4元。合肥所有光伏发电系统用户每度电除获得0.45元国家补贴外,还可享受每度电0.25元的合肥市财政补贴,其中家庭式光伏电站用户还可获得3元/瓦的一次性投资补贴,单个电站补贴不超过1.5万元。对部分市县农户家庭式光伏电站将按装机容量一次性给予农户4元/瓦补贴,单个电站最高补贴不超过2万元。农民建家庭光伏电站,五年能收回成本,城市居民约6年收回成本,企业正常回收期在6—7年左右。
二是光伏电站屋顶产权人最高补贴达百万。2014年7月1日以后,装机规模超过0.1兆瓦且建成并网的光伏电站项目,屋顶产权人也将享受按装机容量一次性给予的10万元/兆瓦的奖励,同一屋顶产权人最高可获得100万元奖励。
三是为避免光伏应用市场无序、恶性竞争,合肥市范围内,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投资经营的光伏发电项目电价优惠统一不低于9折。
网络编辑:张志珍
信息审核:张志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