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把养老建设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
来源:市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4-08-25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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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出台的《南京市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从2015年开始,将养老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对11个区、37个市级涉老部门进行绩效考核。
《意见》明确,养老设施将“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验收、同步交付,民政部门全程参与”。住宅小区交付时,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的产权,一并转交区政府,由民政部门使用和管理,这就保证了养老设施从规划、建设、移交、运营等过程“全流通”而不存在“肠梗阻”。《意见》还规定,“由民政部门认定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可依法适用国有划拨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改变了过去只有政府举办的公办养老机构才能划拨国有土地的做法,以此调动社会资本参与养老设施建设管理的积极性。
网络编辑:张志珍
信息审核:张志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