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断创新安全生产工作新思路,完善制度、强化责任、加强管理、严格监管,相继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铜川市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三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过程控制推进精细化管理的通知》等文件,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不断上水平。
一是立规建制,抓安全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对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建立各级党委经常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制度,随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建立完善政府领导包抓分管安全生产责任制,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职具体抓落实,其他副职抓好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要求,进一步明确各行业监管部门的行业监管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以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基础管理、应急救援“四到位”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发挥社会公众参与监督作用,在全市建立“党政齐抓共管、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
二是明确目标,推进“三化”建设。以建立企业基础台账、事故隐患台账、监管责任台账为目标,利用1年时间,在全市初步建立市、区县、乡镇三级监管网格,使安全生产责任覆盖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责任盲区。以“精、细、严、实”的规范化管理为重点,突出生产过程控制的9项重点环节和6项精细化管理主要任务,实现管理“零缺陷”、隐患“零容忍”、生产“零伤亡”。从2014年开始,在全市中省市属企业以及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及其他工贸企业,全面实施安全生产过程控制,推进精细化管理。
三是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加大重大隐患的整改落实。我市作为全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建设试点地区,2014年底前,在全市建成先进适用的市、区县、企业三级联网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信息系统,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监管规范化。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综合督查制度、专项检查制度以及暗查暗访制度,定期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严格执行重大隐患分级负责,挂牌督办制度。对省安委会今年挂牌督办12项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市上逐项明确了隐患整改责任单位、督办单位和整改时限,加强督查督办。
四是建立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严格问责。将安全生产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范围,在目标责任考核中适当加大安全生产权重,严格实施“一票否决”制。实行事故调查组长负责制,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问责机制,追究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在生产安全事故中的责任,加强对事故隐患的事前责任追究和问责。加大对安全生产先进企业的扶持力度,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健全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严格惩戒措施。
(记者:张长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