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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稳步开展事业单位分类工作

来源:市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4-05-15 08:29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铜川市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方案,积极稳妥开展事业单位分类工作。
  一是坚持分类原则。坚持科学定位、实事求是、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原则。通过明晰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合理确定事业单位的功能定位;严格以社会功能为分类依据,科学划分类别,不以机构名称、经费来源、人员管理方式等作为分类依据;在合理划分类别的基础上,对不同类别事业单位实施不同的改革和管理办法。
  二是明确分类范围。经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审批设立的事业单位列入分类范围,具体包括全市各级党委、政府直属和部门(单位)所属事业单位;各级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群众团体机关及其他组织所属事业单位。
  三是确定标准方向。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行政类)、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类)和从事公益服务(公益类)3个类别。对行政类事业单位,逐步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对事业单位承担的无法律、法规授权依据或擅自延伸、转移的行政职能予以取消;对经营类事业单位,逐步转为企业或撤销;将公益类事业单位细分为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基本医疗服务等机构)不得从事经营活动,从严控制机构编制,加强监督管理。对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普通高等教育、非营利性医疗等机构),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科学核定人员编制,加大政府约束和社会监督力度,保证其公益目标的实现和服务质量效率的提高。
  四是分步组织实施。在前期清理规范现有事业单位的基础上,分为提出分类意见、审核分类意见、审批确定类别3个步骤进行。
  五是严肃工作纪律。严禁在分类过程中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突击提拔调动干部,对违反规定的,严肃查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引导事业单位职工正确理解分类工作,认真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分类工作顺利推进、按期完成。
网络编辑:张志珍
信息审核:张志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