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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出台《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规程》规范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

来源:市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4-04-22 07:48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为规范城镇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铜川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制定出台了《铜川市城镇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规程》,进一步规范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规程》共十章二十二节,明确了社区居委会选举的原则、选举准备、选举办法、选民登记、提名候选人、选举竞争、正式选举、验收总结、法律责任等方法步骤。提出了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推行公推直选和差额直选,按照我市社区人员分布、区域结构和建设的现状,社区居委会一般设置5-9人,每届任期3年,可以连选连任。换届选举期间,各级要成立选举工作机构,明确具体工作职责;开展调查摸底,了解群众对本届班子的看法和选举工作的意见建议;制定各级选举工作方案,成立居民代表会议和居民选举委员会,组织领导新一届社区居民换届选举工作并培训选举工作骨干;制定选举办法,规范选举的方法和内容,开展选民登记时间不少于3—5天,审核选民资格并发放选民证;按照选民联名提名、一人一票提名和上级组织提名等三种方式确定候选人,候选人数比应选人数应多1-2人;以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组织候选人选举竞争;按照明确投票办法、公布投票时间地点、办理委托投票手续等19个步骤组织正式选举,并明确了另行选举和重新选举的办法。《规程》还对新一届社区居委会建立居委会下属工作委员会和推行居民小组长、选举工作验收与总结及法律责任进行了规范。
  该《规程》是铜川市第一部出台的关于城镇社区居委会选举的规范。《规程》的实施使城镇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更加规范化,更具操作性,为基层在组织指导实施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法规政策依据。
网络编辑:张志珍
信息审核:张志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