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采取五项措施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监管
来源:市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4-04-06 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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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市水务局通过完善市场准入、实行项目备案、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公开公示和奖惩制度等措施,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监管,促进水利建设市场有序发展。
一是严格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准入与清出管理。对未经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公示的市场主体,禁止参加我市水利建设工程的投标;对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的不良行为按照《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办法》予以公告,达到投标限制规定的企业,按照规定清出铜川水利建设市场。
二是认真实行项目备案制度。在全市重点工程开展开工备案制度,由各项目法人填报《铜川市水利工程项目及参建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备案表》,作为人员到位情况检查的依据,报市水务局备案。
三是强化项目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对重点工程逐个开展开工检查和专项检查,由检查组填写检查表格,由项目法人及参建单位签字确认。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时整改。同时开展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行业专项检查整顿活动,整顿工程监理单位市场行为、机构建设、人员配备、工作到位等内容。
四是实行公开公示制度。加强重点水利工程现场公示工作,要求按规定在施工现场悬挂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公示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公布监督单位及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五是落实奖惩制度。强化对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对监管到位、措施得力的区县,在各类考核中予以表彰奖励。对失信的市场主体,在招投标、质量监督、验收等环节进行重点监管。
网络编辑:张志珍
信息审核:周治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