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4年3月1日起,耀州区对机关事业单位所有在职正式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比例为个人工资加津补贴配套的20%公积金中,10%计入个人公积金账户,由区住房公积金中心归集管理,其余10%作为住房补贴,随工资发放到个人;个人工资加津补贴缴纳的5%,计入个人公积金账户,由区住房公积金中心归集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