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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开展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年检

来源:铜川日报 发布时间:2014-02-20 08:54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近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切实保障好五保对象的合法权益,按照《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全市于2月15日至3月底对本年度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开展年检工作。
  据了解,各区县民政部门将按照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的要求进行彻底全面地摸底排查工作,严格五保供养对象的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及时将符合五保条件的对象纳入供养范围;对已不符合五保政策的,予以清退,对已死亡的五保对象及时予以剔除,并向市低保局上报情况。同时,在年检工作中还将对2013年度各项农村五保供养资金发放情况进行检查,对农村散居五保对象供养协议书签订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另外,市低保局将适时对各区县年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记者:刘西艳)
网络编辑:张田栋
信息审核:张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