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加快现代流通业发展 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服务圈
来源:市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4-02-14 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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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政府出台加快现代流通业发展的意见,提出:到2017年,山东省社会消费品零售额达到3.6万亿元,年均增长13%以上;流通业增加值达到1.2万亿元,年均增长10%;全省连锁化率达到20%以上;商品统一配送率达到75%;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3万亿元,其中网络零售额达到6000亿元。
意见指出,省级服务业引导资金每年按30%的规模,专项用于支持流通业发展。探索在国内重要商品节点城市、重要商品集散地设立山东名品展示中心,扩大山东产品省外市场影响力。在两区一圈一带,围绕建设完善现代市场体系,依托交通枢纽、生产基地、中心城市和大型商品集散地,构建全省骨干流通网络,规划建设一批集批发物流信息服务于一体、能够辐射全国全省的商贸中心、专业市场和配送中心。结合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构建城市中心商业区、城区区域商业圈、社区便民商业圈和特色商业街层级分明的城市商业服务体系。发挥商业旅游文化综合效应,推动产业融合发展,打造城市特色商业街(区)。
意见提出,要鼓励名牌、老字号、名小吃餐饮企业发展连锁经营,做强一批跨区域、全国性品牌餐饮连锁企业。推进鲁菜传承创新,培育鲁菜名师、名菜、名点、名店。推动住宿业连锁经营,积极发展经济型酒店、家庭旅馆等大众化住宿业态。建设一批聚集度高的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打造一批全国领先的电子商务平台,发展一批特色鲜明的电子商务网店。大力发展商贸物流,深化流通业改革开放,重点引进国际知名零售商和战略投资者,鼓励跨国零售企业在省内设立地区总部、采购中心、物流配送中心。
推进便民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双进工程”,合理布局城乡社区便民店、早餐店、菜市场、家政服务点、邮政和快递服务等日常生活必需的商业网点,优化资源,完善功能,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服务圈。完善社区商业网点配置,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得低于10%。严格社区商业网点用途监管,不得改变必备商业网点的用途和性质,拆迁改建时应保证其基本服务功能不缺失。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镇商业网点建设纳入小城镇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各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中应充分考虑商业网点建设需求。
网络编辑:张志珍
信息审核:张志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