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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18家单位被评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

来源:市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4-01-26 09:50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1月22日,陕西省委、省政府命名表彰2013年度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全省420家单位荣获2013年度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并依据《陕西省文明单位管理办法》予以奖励。铜川市共18家单位被评为2013年度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

  5个单位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铜川市印台区国家税务局、铜川市邮政局、铜川矿业公司王石凹煤矿、铜川市王益区地方税务局、铜川市印台区地方税务局;
  6个单位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铜川市公安局、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检察院、铜川市中心血站、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西延分公司铜川管理所、铜川市妇幼保健院、铜川供电局耀州供电分公司。
  1个单位被评为省级文明机关:铜川市新区管委会机关。
  2个单位被评为省级文明校园:铜川市大同路小学、铜川市第三中学。
  2个单位被评为省级文明村镇:铜川市印台区红土镇、宜君县城关镇崖尧村。
  2个单位被评为省级文明社区:铜川市王益区桃园街道光明社区、铜川市印台区三里洞街道延安路社区。


网络编辑:张志珍
信息审核:张志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