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陕西省委、省政府命名表彰2013年度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全省420家单位荣获2013年度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并依据《陕西省文明单位管理办法》予以奖励。铜川市共18家单位被评为2013年度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
5个单位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铜川市印台区国家税务局、铜川市邮政局、铜川矿业公司王石凹煤矿、铜川市王益区地方税务局、铜川市印台区地方税务局;
6个单位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铜川市公安局、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检察院、铜川市中心血站、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西延分公司铜川管理所、铜川市妇幼保健院、铜川供电局耀州供电分公司。
1个单位被评为省级文明机关:铜川市新区管委会机关。
2个单位被评为省级文明校园:铜川市大同路小学、铜川市第三中学。
2个单位被评为省级文明村镇:铜川市印台区红土镇、宜君县城关镇崖尧村。
2个单位被评为省级文明社区:铜川市王益区桃园街道光明社区、铜川市印台区三里洞街道延安路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