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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办市政府办下发通知

严令党政机关带头落实“禁烟令”

来源:铜川日报 发布时间:2014-01-23 09:08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1月20日,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党政机关的表率作用,认真将《通知》精神落到实处,以实际行动自觉维护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形象。
  《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要认真领会《通知》精神,增强禁烟的自觉性。要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高度、从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高度,充分认识到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要求上来,落实到全市正在开展的四创行动中,强化宣传教育,自觉改变陋习,发挥表率作用,在全社会形成不在公共场所吸烟的良好氛围。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参加各类会议、参与接待、会见等公务活动时,一律不得使用公款购备香烟,提供烟草制品,各部门单位一律不准使用公款支付烟草消费开支。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铜川市公共场所控烟管理办法》,严禁在《办法》所列的各类公共场所吸烟,切实树立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当好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表率。要求各部门单位按照有禁烟标识、有人管理、无人违规吸烟、无烟具、无烟蒂的“两有三无”标准建成无烟单位和无烟办公区。要求卫生、宣传等有关部门要广泛、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禁烟控烟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形成禁烟控烟的良好氛围。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禁烟工作,切实做到令行禁止,立说立行,说到做到。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欢迎群众举报投诉。市监察局、市四创办、市爱卫办要组成明察暗访组,对禁烟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要通报批评,在媒体上曝光;对禁烟规定漠然置之、屡教不改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记者:朱红卫)
网络编辑:唐湘
信息审核:杨凌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