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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1月1日起实施新空气质量标准实时发布环境空气质量信息

来源:市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4-01-10 9:14: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从2014年1月1日起,我省铜川、宝鸡、咸阳、渭南、延安5个城市继西安之后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开展环境空气质量检测、评价,实时发布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臭氧(O3)6项指标监测数据和空气质量指数(AQI)。新标准的空气质量评价指标在旧标准基础上增加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CO)、臭氧(O3)三项新指标,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二氧化氮(NO2)的浓度限值更加严格,每日有效数据也由原标准的12小时和18小时提高至20小时。铜川、宝鸡、咸阳、渭南和延安5市是国家第二批实施新标准的城市,参与全国161个地级城市空气质量排名。


网络编辑:张志珍
信息审核:张志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