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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大气污染治理防治条例》电视电话会召开

任荣任勇在我市分会场收看

来源:铜川日报 发布时间:2013-12-24 09:36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12月20日上午,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与省环保厅联合召开《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宣传贯彻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任荣,副市长任勇在我市分会场收看。
  据了解,《条例》围绕“三烧、两尘、一挥发”的防与治设章、设条,针对现有环保法规存在的问题进行改进。主要是对烧煤、烧油、烧生物质及垃圾;建筑扬尘、道路运输扬尘以及易挥发性有机物有等进行规范。《条例》还规定对超标排放处罚按量计算;拒不停产罚款按日累加;鼓励发展清洁能源,限制并逐步削减燃煤总量;以及规定住宅内不得再开餐馆等内容进行要求。《条例》是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发布后出台的第一部地方性环保法规。并将于2014年1月1日正式施行。
  会后,任勇要求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条例》内容,采取多种形式,迅速掀起宣传热潮,把《条例》的法规内容传递给广大群众,使广大群众能及早熟知《条例》规定内容,并按其法规生产生活。(记者:王凡)
网络编辑:张乐
信息审核:杨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