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决定从8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铜川市迅速行动,广泛宣传惠民政策,密切跟踪政策执行情况,加强政策执行后续管理,确保让全市小微企业真正享受到政策调整带来的实惠,为小微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政策环境。从8月1日至11月27日,全市符合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共有4199户次享受增值税减免,526户次享受营业税减免,免征增值税11.58万元、营业税24.63万元。
目前,减免两税政策执行较顺畅,反响较好,提振了小微企业发展信心,能更好发挥小微企业在稳增长、扩就业等方面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