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强化股权转让管理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
来源:市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3-12-08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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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月份,铜川市个人所得税入库2.35亿元,同比增收1.23亿元,增长108.45%,其中股权转让所得税入库1.55亿元,同比增长4.17倍,拉动个人所得税增长110.66%。
一是建立部门联动机制。以股权转让税收核查为工商办理股权信息变更的前置条件,并通过信息交换协作机制,及时获取企业股权变更信息,紧密配合,形成征管合力。加大涉税信息利用,及时对信息资料进行审核和分析比对。
二是建立评估核查管理机制。加强股权转让核定管理,对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申报的股权转让所得相关资料认真审核,特别是对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进行纳税评估,并要求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提供中介机构出具的净资产鉴定报告,确定转让价格,防止税收流失。
三是建立宣传辅导机制。加强股权转让涉税政策宣传,同时,将相关税收政策送到企业做好辅导工作,使纳税人明白股权转让所得应纳所得税,并且受让方具有代扣代缴义务,强化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
网络编辑:王会会
信息审核:王会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