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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一元民生保险”保民生

来源:市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3-12-07 10:25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为了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铜川人的保险意识,产生更多正能量,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保险经济补偿机制、建立巨灾保险制度”的要求,近日,铜川市制定《“一元民生保险”实施方案》,确定以区县为投保单位,区县民政部门为投保人,为辖区户籍人口和暂住人口每人每年投保1份“一元民生保险”,保费资金列入区县财政预算。被保险人在1年保险期内,可享受限额5.5万元的“见义勇为救助责任保险”和“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两项服务。
  “一元民生保险”理赔分为死亡理赔、医疗理赔和伤残理赔。保险期内,被保险人因见义勇为、抢险救灾或自然灾害导致死亡的,每人赔偿5万元;致伤进行急诊、抢救、住院治疗的,对符合陕西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医疗费用,按90%的比例赔付,每人一个保险期内医疗费用赔偿限额5000元;导致伤残的,根据伤残等级,以每人5元万限额按1%—100%的比例赔付。具体理赔按照“及时申报—现场勘查—收集材料—保险赔付—理赔信息通报”的程序进行。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市政府成立“一元民生保险”工作领导小组,落实成员单位职责,统筹规划,协调推进。同时加强宣传,促使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
  开展“一元民生保险”,用有限的财政资金提高民生保障水平,将实现政府惠民保障政策由“政府主导”向“政府引导”、“事后救济”向“事前投保”、“财政民生”向“社会民生”的转变,既拓展了民生保障范围,加大了民生保障力度,为见义勇为和受灾人员增设了新的安全防护网,又发挥了小保险服务大民生的作用,可有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网络编辑:王会会
信息审核:王会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