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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保障房对象困难标准调整

来源:转载《华商报》 发布时间:2013-11-22 08:51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此前,铜川住房保障对象家庭住房困难标准为人均住房面积在13㎡以内,12月以后,就要调高至人均18㎡以内。
  昨日,记者从铜川市政府获悉,目前全市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已达到32㎡,按照《陕西省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住房困难家庭按照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60%确定。
  经研究决定,将全市住房保障对象家庭住房困难标准调整到人均18㎡以内,新标准从12月1日起执行。

(记者:张小刚) 


网络编辑:杨凡
信息审核:杨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