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上午,市政府办公室、市公安局召集35户被骗的购房户,召开座谈会,将依法追回的房款予以退还。
9月以来,市政府接到多名购房户投诉,反映某房产买卖存在欺诈行为,要求终止购买协议、退还所缴购房款。市政府指示市信访局、市住建局、新区管委会认真调查处理,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在了解到项目开发商原合作企业西安某房地产公司存在违法欺诈行为后,市政府建议购房户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一问题。11月4日,35户购房户集体向铜川市公安局报案。11月7日晚,铜川市公安局在西安火车站,将正准备乘火车前往南京的西安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杨某抓获,并依法对其予以刑事拘留。同时联系该公司共管账户监管人员,于11月11日将违法欺诈所得房款263万余元全部追回,并从11月11日起利用两天时间将追回的房款全部退还给购房户。
经查,陕西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09年9月8日通过竞拍取得项目用地土地使用权和开发建设权,并于2012年6月6日与西安某房地产公司签订房地产项目合作协议。之后,西安某房地产公司违反协议,擅自以项目部的名义骗取部分群众房款。得知该情况后,陕西某房地产公司于2012年11月16日通过铜川市王益区公证处,与西安某房地产公司解除了合作协议。解除协议后,西安某房地产公司仍未停止违法欺诈行为,共非法获得35户群众36套房款263万余元。
“触动利益往往比触及灵魂还难”。这一事件的处置,充分体现了铜川市委、市政府坚持群众利益至上的民生理念和坚决打击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决心。同时也给我们带来启示,一定要注重发挥法治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国无法而不治,民无法而不立”。公民、法人、社团组织都要增强法治意识,以理性合理的方式主张权利、表达诉求,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政府机关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用法治思维谋划和推动工作,用法治方式研究解决信访问题、保障群众利益。只有将一切工作都纳入法制化轨道,才能保证社会依法治理,群众权益才会得到最有效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