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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将专项检查大气污染防治

来源:市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3-10-29 08:54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环保部近日向媒体通报,决定于10月至明年3月在重点地区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地域范围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珠三角区域以及辽宁中部、武汉及其周边、长株潭、成渝、海峡西岸、陕西关中、甘宁、乌鲁木齐等。

  环保部要求专项检查采取集中检查与日常检查、明查与暗查、夜查、节假日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巡查、突击检查力度,严查污染大气的行为。对专项检查工作落实不到位、工作没有实质进展的,要约谈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区域性大气污染问题突出的,采取区域限批、挂牌督办等措施。


网络编辑:任玖雯
信息审核:任玖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