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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规范商品房销售五证公示

来源:铜川日报 发布时间:2013-10-22 09:07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预销售行为,提高商品房项目信息的透明度,切实维护购房群众的合法权益,为百姓打造购房放心环境,我市结合当前房地产市场发展状况,积极探索创新管理模式,研究制定了商品房项目规范的五证公示制度,进一步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
  我市推出的商品房项目公示制度,要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在其商品房项目售楼部(接待中心)显著位置悬挂由市住建局统一监制的“温馨提示(公示栏)”,并按公示栏中标识位置张贴项目“五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相关证件。此项制度的施行主要是通过在商品房销售现场悬挂规范版面内容的公示栏,达到以下主要目的:一是警示开发企业遵守国家房地产法律法规。栏上明确告知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预售或变相预售商品房均属违法销售。二是提示购房群众购房注意事项。购房时要认真查阅所购房屋审批证件,如购买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其购房行为不受法律保护,此外购房一定要签订网签备案合同等。三是规范公示商品房项目审批证件信息,便于购房群众查阅,了解掌握商品房项目基本信息,并且商品房项目“五证”是否齐全一目了然,可帮助群众对购房置业作出合理决策,也便于社会公开监督。
  9月4日,在新区领地未来城项目售楼部首家上墙悬挂了市住建局监制的“温馨提示(公示栏)”,这标志着该项制度的开始实施并在全市范围逐步推广。市住建局将不定期地对各商品房项目售楼部进行巡查,对发现未按要求悬挂或故意损坏公示栏,将采取相应处罚措施。在此项制度执行的同时,市住建局也将对发现存在其他违法违规销售行为的,要求该项目开发企业限期整改,如整改不力将停办该企业相关业务办理,对调查确定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严肃查处,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有序健康发展,为老百姓提供购房的放心环境。(记者:盛四喜 通讯员:韩玉柱)
网络编辑:杨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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