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信息中心《2011-2012年度陕西省各市新型城镇化水平综合评价报告》公布,我市城镇化水平超过全省平均值,仅次于西安、咸阳,位居全省第三。
新型城镇化水平不仅仅是人口城镇化率的反映,还包括经济社会转移转化水平、城镇综合服务保障水平、城镇环境质量整理水平和中心城市集聚发展水平四个方面的综合水平。
《陕西省各市新型城镇化水平综合评价报告》是陕西省信息中心开展的多个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之一。《报告》中“以人为本”成为评价的基础。从真正享受城镇生活的人,以及就业水平的评价,中心城市集聚发展水平上,人口城镇化转移、产业非农化结构升级与城镇化的土地空间占用速度之间的有机协调性,等等方面评价报告为我省的新型城镇化水平做出了科学有效的分析评价。
报告显示,我市新型城镇化建设表现为经济社会要素转移转化水平较好,仅次于西安市。城镇综合服务保障水平、中心城市集聚发展水平排各市第6位,基本居中;城镇环境质量整理水平排各市第4位,也处于较领先水平,呈现出经济社会转移转化水平和城镇环境质量整理水平双双较领先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