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以来,铜川市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积极探索创新,强化工作责任,医改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
一是全面提升医疗保障水平。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工作,参保参合率分别达到98%、99%,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300元,2013年市区县财政配套资金985.57万元。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在全市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实行了门诊统筹总额预付和一般诊疗费支付,在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实行了单病种住院定额付费,在所有乡镇卫生院实行了住院患者总额预付4项制度,实现了市内合疗患者就诊即时结算及参合农民在8个省级医院就诊的即时结算。有效提高重大疾病保障水平,将儿童白血病等20种特殊大病纳入新农合保障范围,报销比例达70%,最高可报销15万元;制定了城乡医疗救助暂行办法,截至8月底全市共开展救助33442人次,发放救助金2142.38万元。积极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实施妇女“两癌”筛查救助工程,2年累计“两癌”筛查84700人,199名“两癌”患者享受到每人1万元救助;推进基本公共卫生预防接种服务,开展了全市0-6岁儿童大规模预防接种率调查和重点疫苗抗体水平检测,适龄儿童七苗接种率达95%以上,抗体阳性率达92%以上。
二是有序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4个区县均成立了医院管理委员会,由区县政府分管领导任主任,实行院长聘任制,宜君县人民医院开展了现代医院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王益区、印台区和宜君县实行在编人员全额预算管理,耀州区人民医院实行70%差额预算,1-8月份共投入1742.7万元用于公立医院改革补偿;推行聘任制和分配制度改革,全市7家县级公立医院先后制定了以服务数量、服务质量、病人满意度、成本控制为主要考核内容的绩效考核办法,细化量化考核标准,将考核结果与个人收入挂钩;推进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经测算,调整后每年可减轻群众医疗负担130余万元。全面实行药品“三统一”,取消药品加成,4个区县均成立了药品采购与结算管理中心,实行以区县为单位药物货款统一支付,对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全部取消药物加成,1-8月份配送药品价值3000万元。推行“先住院后结算”服务模式,目前共有1088人享受该服务,补助资金10余万元。
三是不断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融资7亿元建设市人民医院新区医院二期工程、市中医医院新区项目,投资2.23亿元完成了2所县级医院、5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4所妇幼保健院(站)、40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4所乡镇卫生院、543个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投入5063万元为各级公共卫生服务机构配备了医疗设备。加大中医药工作力度,成立市中医药发展局和孙思邈中医药研究院,全市28个乡镇卫生院开设了中医科,65%的村卫生室可提供中医药服务,对全市各级医疗机构住院患者中药汤剂给予100%报销;积极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举办培训班4期培训2000余人次。加大人才队伍建设,累计招聘卫生技术人员258名,出台了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人才引进优惠政策,设立人才奖励基金115万元,实施县乡人才培训项目培训人员41人次,稳定基层人才队伍,将边远矿区社区卫生技术人员纳入评定范围,全市共评定中高级职称115人。开展基层医疗机构规范化创建活动,全市34家乡镇卫生院全部达到规范化标准要求,34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达到市级规范化标准,4家创建为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家创建为国家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