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检查活动
来源:铜川日报
发布时间:2013-10-13 09:30
阅读:人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劳动监察局要求,结合我市劳动用工实际情况,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修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我市从10月9日至10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检查活动。
该活动的检查对象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如:砖厂、石渣厂等五小企业;餐饮、服务行业;各用工单位。检查的内容为签订劳动合同情况,支付劳动者工资情况,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及带薪年休假及加班加点工资兑现情况。
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一是执法检查阶段(10月9日至10月31日)。各区县人社局组成执法检查组,集中力量对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及发生过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用人单位要逐户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二是分析总结阶段(11月1日至11月5日)。各区县人社局对本地区专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梳理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对策,并及时将专项检查报表和总结报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记者:刘晓帆)
网络编辑:杨凌霄
信息审核:杨凌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