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表彰一批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工作先进单位
来源:铜川日报
发布时间:2013-09-29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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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政府下发《关于表彰奖励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对在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奖励。
《决定》指出,自2010年我市启动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工作以来,各区县、各部门广泛动员,积极行动,对照创建工作各项指标,加大投入,狠抓落实,取得显著成效,全市造林绿化总量快速增长,生态环境持续改善,2013年4月全国绿化委员会授予我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荣誉称号。
《决定》说,在创建过程中,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巩固提高创建成果,根据《中共铜川市委 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的决定》(铜字[2010]14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奖励耀州区政府、王益区政府、印台区政府、宜君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林业局各10万元;奖励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各5万元。
《决定》强调,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创佳绩。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锐意进取,扎实工作,继续抓好城市绿化、道路绿化、景区绿化、流域绿化和家园绿化五大工程,不断提高国土绿化和森林资源管护水平,巩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建设成果,为建设大美铜川作出积极贡献。(记者:徐国玺)
网络编辑:周治江
信息审核:杨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