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铜川要闻

《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来源:铜川日报 发布时间:2013-09-27 08:38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9月24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主持召开了《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宣传贯彻电视电话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迈曾、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祝列克全面安排部署《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宣传贯彻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峰智、副市长王刚和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在铜川分会场参加会议。
  《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经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会议指出,《条例》的颁布,是新形势下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举措。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把条例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提高贯彻《条例》的自觉性。要充分发挥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作用,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条例》的内容和实施的意义,让执法者、广大人民群众懂法、知法、守法。 ( 记者:王旭燕)
 


网络编辑:崔海丽
信息审核:周治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