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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

来源:市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3-09-16 18:22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7月12日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问题专题会后,铜川市根据省政府第86次专题会议纪要精神,结合实际,及时制定贯彻意见,进一步加快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

  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分配入住率。督促区县及项目实施单位倒排工期、抢抓进度,加快保障房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及时将中、省基础设施配套资金下拨实施单位。今年起,市财政安排资金用于本级保障性住房室外配套建设,区县对本级实施项目也安排预算资金。加快锦绣新城项目配套设施建设,明确任务时限,落实建设责任,确保更多群众及时入住,尽早享受生活便利。铜川矿业公司、陕煤建司完善绣园、丰园小区水、电、路、气、暖、绿化等配套设施。加快建设锦园配套设施,使已分配廉租房住户正式入住,启动锦绣新城集中供暖项目建设。

  二是提高对保障对象的审定效率,确保分配环节公开、公正、透明。督促区县、铜川矿业公司、陕煤建司等单位严格执行保障性住房保障对象审定程序,建立联合审批机制,优化审批流程,加快受理、审核、公示进度。对已竣工住房,按规定程序启动分配程序,做到公开、公平、透明,坚决查处不符合保障对象、转手倒卖等违规违纪行为,使住房困难群众早日入住新居。

  三是加强全市保障性住房管理机构建设。9月底前确定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机构职能和编制人数,年底前完成中心组建工作。2014年起,将该中心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各区县政府将于年底前成立区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四是加快全市保障性住房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信息平台系统功能,确保信息数据录入真实、完整、准确,市、区县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实现全部业务网上办公。探索建立全方位社会服务体系,畅通渠道,创新方式,实现信息共享。

  五是进一步拓宽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渠道。加强与省级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的沟通联系,积极为保障房项目争取资金支持。认真研究相关政策,探索通过私募债、“租售并举”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最大限度满足项目资金需求。


网络编辑:冯木正
信息审核:冯木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