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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各市居民幸福指数评价报告显示

我市社会保障水平得分全省领先

来源:铜川日报 发布时间:2013-09-13 09:27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近日,陕西省信息中心最新成果《2011-2012年度各市居民幸福指数评价报告》公布,数据结果显示铜川幸福指数位列第三,总体达到了幸福等级,属于典型的生活质量型幸福。其中,社会保障水平得分全省领先。
  在社会保障工作中,我市立足于资源型城市转型的实际,不断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为保障和服务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支持。一是继续提高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4.58万人,其中在职参保7.81万人,离退休6.77万人。继续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标准,涉及68055人,人均提高待遇161.33元,退休人员待遇平均达到1433.6元。抓好特殊群体社保政策的落实,完成困难企业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补发工作,为106家市属困难企业中符合条件的2610人一次性补发了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人员养老金702.99万元。二是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稳步推进。认真落实陕人社发[2011]178号文件,截至今年6月底累计认定曾在我省国有、集体企业工作过的农业户籍人员4806人,其中60周岁以上1109人,均已享受养老补助和工龄补贴。目前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29.54万人,参保率98.23%,领取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数6.2万人,领取率100%。三是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险工作。全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37.66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8.86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8.8万人。进一步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参保补助标准,由2012年的人均250元调整为现在的人均300元。
  积极做好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工作,今年共有91户18489名退休人员符合市属国有、集体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医疗补助政策,补助金额1941.31万元。稳定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最低87%,最高93%,最高支付限额7.5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最低70%,最高90%,最高支付限额成人6.4万元,学生儿童9.9万元。同时,不断完善门诊统筹相关政策,逐步形成了“保大病、保基本”的门诊医疗待遇保障格局。
  目前我市已将12类大病、8类感染疾病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城镇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位居全省前列。四是加快推进高危行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将全市矿山、建筑等高危行业企业全部纳入参保范围,全市高危行业企业参保147户2817人。目前全市工伤保险累计参保11.03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1万人的100.4%。五是抓好生育和失业保险扩面工作。全市生育参保4.21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4.2万人的100.3%,城镇居民生育实现了医学规定范围内费用“零负担”。失业保险参保9.46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4.8万人的95.8%。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结余基金援企稳岗的作用,发放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2738.15万元,涉及91户企业5772名职工,为维护企业职工利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促进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记者:段海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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