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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为计生特殊家庭每户发放3万元补助金

来源:市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3-09-11 08:32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为解决好计生特殊家庭(即独生子女因病或意外死亡家庭)在生活上、精神上面临的困难,抚慰家庭成员心理创伤,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市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计生特殊家庭一次性补助金发放工作的通知》,为城镇和农村每户计生特殊家庭一次性发放补助金3万元。

  一是严格资格审查。提出申请的家庭必须同时满足条件:夫妻双方户籍均在铜川市,或男方户籍在我省、女方户籍在铜川市;依法生育或收养一个子女,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至今无存活子女。申请人所在的村(居)委会、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财政、人口计生部门三级审核,并将审查情况进行三榜公示,确保审查过程公开、公平、公正,让符合条件的计生特殊家庭都能享受到此项政策。

  二是规范资金发放程序。财政部门依据区县人口计生、财政部门确定的汇总数据,按照分担比例向区县下拨补助经费。各区县财政局、人口计生局将市级奖补资金和本级配套资金,通过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一次性发放到对象户手中。

  三是强化考核。将计生特殊家庭的一次性补助资金落实情况纳入各区县今年人口计生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实行“一票否决”。今年10月底前将2012年9月30日以前的计生特殊家庭补助金全部落实到位。


网络编辑:冯木正
信息审核:冯木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