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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社会保障工作亮点突出

来源:铜川日报 发布时间:2013-09-05 09:04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今年以来,我市立足于全市资源型城市转型的实际,不断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强保障力度,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大社会保险政策实现政策全覆盖,为保障和服务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支持。
  继续提高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4.58万人。继续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标准,涉及68055人,人均提高待遇161.33元,退休人员待遇平均达到1433.6万元。抓好特殊群体社保政策的落实,完成困难企业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补发工作,为106家市属困难企业中符合条件的2610人一次性补发了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人员养老金702.99万元。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稳步推进。截至今年6月底累计认定曾在我省国有、集体企业工作过的农业户籍人员4806人,其中60周岁以上1109人,均已享受养老补助和工龄补贴。目前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29.54人,参保率98.23%,领取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数6.2万人,领取率100%。为进一步健全保障体系,经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我市于今年8月份出台了城乡居民增丧葬费制度,填补了制度上的空白,进一步保障了城乡居民的权益。
  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险工作。全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37.66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8.86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8.8万人。进一步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参保补助标准,由2012年的人均250元调整为现在的人均300元。积极做好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工作,今年共有91户18489名退休人员符合市属国有、集体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医疗补助政策,补助金额1941.31万元。稳定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最低87%,最高93%,最高支付限额7.5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最低70%,最高90%,最高支付限额成人6.4万元,学生儿童9.9万元。目前我市已将12类大病、8类感染疾病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城镇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位居全省前列。 

  加快推进高危行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将全市矿山、建筑等高危行业企业全部纳入参保范围,全市高危行业企业参保147户2817人。目前全市工伤保险累计参保11.03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1万人的100.4%。
  生育和失业保险扩面工作有序进行。全市生育参保4.21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4.2万人的100.3%,城镇居民生育实现了医学规定范围内费用  “零负担”。失业保险参保9.46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4.8万人的95.8%。发放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2738.15万元,涉及91户企业5772名职工。(记者:徐国玺)


网络编辑:崔海丽
信息审核:杨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