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中省相关扶贫政策,近日,省财政厅紧急拨付1.64亿元专项扶贫资金支持我省4.61万农村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项目,我市共获得资金326.2万元。其中:30.7万元用于2011年已经接受资助的196名大学生的后续补助;95.5万元用于2012年已经接受资助的354名大学生的后续补助;200万元用于2013年录取的400 名大学生补助。
扶贫专项资金农村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项目的主要对象是:我省新的扶贫标准识别确认并登记在册的贫困人口;被高职以上学校(学院)列入国家计划内招生的大专院校;必须本人去报到就读的贫困家庭应届本科生和大专生。
2011年起,被本科院校列入国家计划内招生,并报到就读的贫困家庭应届大学生,每生四年累计资助12000元,其中新生入学第一年每人资助5000元,第二年3000元,第三年和第四年各资助2000元;被高职院校列入国家计划内招生,并报到就读的贫困家庭应届大专生,每生三年累计资助6000元,其中新生入学第一年每人资助3000元,第二年资助2000元,第三年资助1000元。2013年起,仅对本科生进行补助,大专生不再进行补助,仅对原来已经受助的进行后续补助。
农村贫困大学生可自行向所在地县扶贫办(局)提出书面申请。经核查、公示、批复、备案等流程后,由县扶贫办(局)和县财政局通过“一卡通”将助学金发放给受助大学生。凡是享受到其他部门、社会团体及个人资助的贫困家庭应届本科生和大专生,不再享受此项目的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