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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丧葬费补贴制度

来源:市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3-08-23 17:40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激励参保群众按年连续参保缴费,保障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安全,铜川市近日印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丧葬费补贴办法》,对行政区域范围内城乡居民户籍,已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并正常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员死亡后给予丧葬费补贴。
  截至2012年底,铜川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29.48万人,享受城乡养老保险待遇6.1万人。根据《办法》,符合领取丧葬费补贴条件的,其家属或直系亲属可在参保人员死亡60日内,持参保人死亡证明及户籍注销证明,到其户籍所在乡镇、街办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领取手续,一次性领取相当于6个月基础养老金标准的丧葬费补贴。
网络编辑:张志珍
信息审核:张志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