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台区加强药品“三统一”规范化管理
来源:市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3-08-19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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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药品采购网络化。全区医疗卫生系统于2013年1月1日起,全部通过省药品采购集中采购网采购药品,既减轻了药品采购人员的工作压力,又保证了药品计划的规范性申报。
二是药品配备标准化。全区医疗卫生系统严格按照药品“三统一”管理办法要求,全部采购“三统一”目录内药品,制作了统一的药品价格公示栏,建立“三统一”药品采购使用台账。目前,全区共采购“三统一”药品203.69万,“三统一”药品配备率、使用率均达到100%。
三是药品使用合理化。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培训,加强处方管理,要求门诊抗生素2联及以上联用处方比例≤15%,门诊输液治疗比例≤30%,激素处方比例≤10%,做到合理检查、治疗和用药。
四是货款结算集中化。制定了《印台区药品“三统一” 货款结算办法》,设立了“三统一”结算专户,结算中心定期核对,确认无误后于次月5日前将货款集中支付到配送企业,保障了药品48小时配送到位和货款30天内支付。
五是稽查制度规范化。通过电话询问、现场查看和上报“三统一”数据月报表等形式对药品采购、配送和使用情况进行稽查,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价格执行情况和药品配送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完善药品采购与结算的管理体制,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有效落实。
六是督导考核常态化。每月不定期对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执行情况进行抽查,每季组织一次全面细致地督导考核,将药品“三统一”工作与医疗机构年底综合目标任务及兑现基本医疗补偿资金相结合,形成了药品“三统一”运行管理的常态化机制。
网络编辑:王会会
信息审核:王会会